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30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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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公示名单
2.山东云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备用天然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